投资基金的托管人

在大多数欧洲大陆国家中,投资基金必须将其资产存入托管银行。为了基金投资者的最大利益,托管人还负责监测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的活动。根据列支敦士登投资公司法(IUG),我们既是投资基金的托管人,又是欧盟/欧洲经济区统一的欧盟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CITS)和另类投资基金(AIF)的托管人。

债券和股票的付款代理人

富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多年债券和股票的支付代理人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它是少数为中小型公司和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利基提供商之一。在债券和股票发行的技术性设置、无形化、债券和股票发行交易方面为客户提供支持。对于债券来说,付款代理人还承担开展利息支付、清偿、债券或其他资金行为转换等技术性交易服务。债券以有价值权利或全球证书的形式存入中央证券存管处(CSD),从而转换为无形化有价证券(“账面效应”)。无形化是指将债券转换为电子化形式。这些无形化的金融工具可以通过证券结算系统(SIX SIS、Clearstream、Euroclear等)汇入其他银行。无实质化是这些金融工具能够电子化场外交易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先决条件。对于股票而言,无形化是将股票转换为电子化股票。这使得股票可以进行电子化交易和转让。具有先前实体股票证书的现有股份公司也可以执行此程序。

富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票的付款代理人,负责交付股票(通过清算系统将股票交付给股东)以及其他资金行为(股利支付向股东发出通知等)的技术交易。可以通过开设账户并建立付款代理合同来使用服务。富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还能为外国基金提供作为列支敦士登境内付款代理人的服务。

上市代理服务

独立于债券的付款代理功能,我们可以为债券提供上市代理人服务。得益于我们与维也纳证券交易所(Wiener Börse AG)团队的良好合作,我们的客户可以以固定的价格快速、轻松地加入维也纳多边交易模式(Vienna MTF)。

维也纳多边交易模式是受证券交易所监管的市场。它由维也纳证券交易所作为多边交易系统(MTF)运营。维也纳多边交易模式包含未获准进行正式交易的证券。如果债务工具的发行人不需要在受监管的市场上市,但仍希望在知名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话,那么维也纳多边交易模式就是一个绝佳的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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